第二章 落腳
巨大的廂型車搖搖晃晃顛顛簸簸,穿過不甚有活力的市郊後就一路往上,開了兩個多小時,晃過七座危險的吊橋,最後才來到傑米森的研究根據地。
我一開門下車,一邊觀察週遭環境,一邊從容不迫地嘔吐。
那是一片被群山環繞著的小平原,大約有三個部落散佈其上,共計四千多人。沒有遭到人類過度開發的地方,無論如何都是美麗的,有所有大家可以想像的景色,藍天,白雲,驕陽,還有不含戴奧辛的涼風。
甘比亞不是沒有乾淨的飯店,機場附近加上市區,據說各有一間體面的三星級國際會館,專門招待外賓。但是為了體驗完全的當地生活,我跟老師跟著傑米森住進農舍的茅草屋。
我們一個人一間,兩座大茅草屋相距大約二十公尺,草屋裡頭空蕩蕩的沒有隔牆,簡單的櫥櫃跟木板大床、草蓆,大約只有七坪大小,跟我在臺中租的房子差不多大, 但沒有任何插座,只有一個煤油燈。不過茅草屋外附有專屬的廁所,比起當地人的真正住所已高級了不少。
茅草屋外是一大片苗圃,種了從西方引進的萵苣跟馬鈴薯,還有一個專門烤羊的爐臺,走到茅草屋後方的廁所拉屎,還可以一邊欣賞懸崖下的大好景觀。原來我們位於群山懷抱,卻沒發現自己腳底下也是座小丘。
當地人的人力實在便宜,徵求老師同意後我自己僱了一個十七歲會簡單英文的大男孩當我的嚮導,也算是增加他們的工作機會吧。
會自己僱用嚮導的原因很簡單,我不想跟著老師跟傑米森的研究角度去看甘比亞,這其中當然也有「我不想妨礙你們的研究」、視自己為累贅的意思,或者潛意識裡更包藏著「老師跟傑米森你們自己去忙吧,別打擾我任性的玩耍!」的想法吧!
透過傑米森身邊兩位僕役的介紹,我很快就找到了合適的嚮導,這位嚮導的真正名字很詭異又長,所幸他自己也簡單地稱自己為 Jim,這樣讓我方便稱呼很多,僱用的費用約一天三十元新臺幣,算是中高價。
Jim 很高興,因為我僱用的時間多達九天,而且我是個非常無所求的人,簡單講就是很好應付的老闆。
這種很好應付的老闆血統也發生在我舅舅身上,他在大陸深圳開了間木工廠,養了條大狼狗守著廠房,不料他回臺灣過年後回到工廠,卻發現那條狼狗消失了,一問之下,竟得到令人匪夷所思的答案。
「那條狗上吊死了。」工人們遺憾地說。
上吊死的?看到鬼才會相信這種答案。
我舅舅沒看到鬼,自然不信,但問了許多人也不得其果,直到半年後才有人偷偷跟他打小報告,說他的狼狗被過年期間留在工地的工人們給冬令進補,說狼狗這麼大一塊肉光是看門太可惜,還是吃了實在。
知道真相後,我舅舅氣得快起乩,但也無可奈何,那些工人吃定了他的好脾氣。只是我舅舅從此之後就不回臺灣過年了。還且脾氣整個壞掉。
有個屬於自己的嚮導,我的旅程才有明確的起點。
每天老師跟傑米森出去做一些我覺得很無聊的儀式研究時,我就會叫 Jim帶我到處看看,他起先都帶我去比較先進的城裡晃(我想是他自己比較想去),包括在罕見的觀光咖啡店裡讓我的筆記型計算機 ibook 充飽電,好讓我可以偶而寫作紀錄甘比亞的生活,或是將數字像機的記憶卡照片存進計算機裡,隔天才有空間繼續照相。
Jim 可不是笨蛋,能擔任兼差的嚮導都是精明、人際關係良好的人;只有人際關係好的人才有機會透過介紹服務西方人,多接觸西方人英語也會漸漸靈光,英語漸漸靈光工作機會就會多了起來,兩相循環之下以後就算不當嚮導也能到領事館任長期的穩定工作。
聰明如 Jim 兩天之後就發覺我不是那麼有興趣逛城裡後,於是問我要不要開車到處去亂晃。
我蠻廢的,一直到升上碩士三年級的暑假我才在全臺灣最便宜的臺中學開車,但駕照考過始終沒機會真正上路,一來沒錢買車,二來不好意思跟朋友借車,臺灣的路況讓我覺得會把朋友的車給撞壞。
「租車?一天要多少錢?」我問。
「二十盾。一個月以上會便宜一點。」Jim 目露喜色。
「好啊隨便,我們就租個八天吧。」我說,這價錢實在很低。
於是 Jim 非常興奮地租了臺接下來一個禮拜都會陪我們上山下海的破車。
有多炮?比古老的裕隆速利還炮。
有多破?我一拳就可以將車子板金擊凹的那種破。
更慘的是,那是輛手排車。
我傻眼了,因為我當初學車時偷懶,學的是最簡單的自排,現在可好,完全派不上用場,只能乾瞪眼。
「你會開車嗎?」我問。
「會!」Jim 的聲音簡直在顫抖。
「那?」我看著他。
「沒問題!」Jim 飛快搖晃著手中的鑰匙。
後來我才知道是他自己想開車,想開得要命,所以我安安分分坐在一旁不跟他搶方向盤。雖然我自己也很想在非洲開車暴走......但面對手排車我完全無能為力。
接下來幾天,只有傑米森表示有可觀的祭典時我才會跟老師一齊過去瞧瞧,湊個熱鬧,或是偶而晚上一起用餐時我才會問老師今天她做了什麼鬼,其它的時間我們都不互相打擾。
老師說,我最大的優點就是不會帶給人麻煩。
我會牢牢記住。
一個優點已經很少的人要認份,必須牢記別人贊許過的話,免得死後遇見守在天堂門口的天使,嚴厲地質詢我進天堂的理由時,我竟一個答案都孵不出來。
第三章 部落戰爭
那臺破車開在臺北市裡一定很有KUSO的惡趣味,避震器失靈到屁股隨時起飛,後車廂車蓋有時還會彈開,但無論如何這破車都是我們最好的代步工具。
似乎出師不利,我們第一次開車出城就遇到下大雨。
那雨勢大到我認為車子會熄火,車頂宛若被子彈不斷打中,聲勢十分嚇人,如果撐著傘走在外頭的話,就算雨珠穿破傘面砸到頭上我也不會太訝異。
「怎麼辦?這樣的雨勢很常見嗎?」我問。
「是精靈在生氣了。掌管鄰近村落的精靈叫壇科羅拉斯(僅音譯),是個暴躁 的五片葉樹神。」Jim 嚴肅地說,看來這雨不太尋常。
大雨讓行車視線很差,我們勉強開著車到山谷下的村莊休息躲雨,兩個人在車子裡聽著用古老卡帶放出來的、充滿拉丁氣味的歡樂音樂,一邊用簡單的英文聊天。
Jim 問我是在做什麼的,我說我是學生,但也是個作家,出過十幾本書,什麼題材都寫。
Jim 點點頭,一副很瞭解的樣子。
不過我想他將作家與研究者兩個意思弄混了。
越是離奇的地方,人類學家、考古學者、中介客這三種奇妙的生物就越多。
甘比亞在國際旅遊協會去年的評鑒裡,是「喔喔,真不可思議」國家的第四名,所以當然是很離奇的地方,多的是人類學家。這個非洲小國擁有多達五十多的不同種族(這樣的分法還算是客氣了,如果讓當地人來分,他們用祖先姓氏跟掌管部落精靈的名字來分的話,就算出現一千支種族也稀鬆平常),不管是比較文化學、宗教人類學、或是什麼機歪學都很適合在這裡發展學術研究,連哈佛大學的特殊疾病研究室都來這裡做大規模的基因採樣(壟斷一整個村落的基因是很常見的,尤其是不與外村通婚的地方,基因鏈會顯得很單純)。
「這雨還要下很久吧?」我自言自語。
大雨畢竟讓人嫌悶,坐在金屬構造的車子裡,被鏗鏗咚咚的雨珠撞擊聲瘋狂地環繞,久了會得神經病,或聾掉。
於是我打開雨傘下了車,在附近閒晃,一邊構思在這個幾乎都是小孩子的小村落裡,故事「等一個人咖啡」裡的男主角阿拓整天都在做些什麼?
在無法睜眼的大雨中跟動物獵人生死鬥?
在神祕的洞穴裡挖恐龍的糞便?
跟酋長的女兒談戀愛?
突然 Jim 緊張地下車,要我回到車上不要再亂晃了,因為幾個持槍巡邏的民兵搭著吉普車乘雨而來,臉色不善。我識相地照辦。
儘管是破車,我們的車子還是太顯眼,路過的民兵議論了一陣後停下來盤問。他們在說什麼我當然完全狀況外,全權交給 Jim 作答,連翻譯都免了,我只負責天真無邪的笑容那部分。據說微笑是世界共通的兩大語言之一。
然而 Jim 一直說,民兵卻不斷搖頭喝斥,好像 Jim 的答案一路答錯到底,再答下去就會拿到一張零分的考卷。
我在旁邊有些怕了,胡思亂想自己會不會被一槍打死、從此一堆小說落得斷頭的地步。許多連載中小說的結局都擺在筆記型計算機裡,希望老師不要傻到將它丟進屬於我的喪禮的熊熊烈火中。
幸好世界共通的兩大語言之二,叫做錢,這語言我們口袋裡也有。
只見 Jim 神色匆忙從口袋裡掏出好幾百盾的鈔票,交給民兵後,民兵還氣地神閒地一邊數鈔票一邊雜唸了幾句,當著我們的面將鈔票逐人分妥才冷冷地開車離去,剛剛發生的一切好像只是一場預先寫好劇本的鬧劇。
我當然知道 Jim 剛剛掏出的是規費或是行賄之類的東西,所以他的臉色變得比原先的黑還要更黑,我趕緊說這種打通關節的費用當然是由我來給,叫他別在意,畢竟民兵一定是看我一個外國人,身上一定有錢可以撈,Jim才會遭到池魚之殃。
Jim 理所當然接受了我的意見,立刻笑了,還說他們將我誤認為日本人......
「在這裡,日本人很多嗎?」我問。
「不算少,而且日本人很有趣。」Jim 說。
「有趣?他們買了很多東西嗎?」我不解。
「有些日本人會主動攔下民兵,給他們錢後還會跟他們合照,有些人還會拿起民兵的槍擺姿勢拍照。」Jim 若有所思:「日本人是很喜歡照相的一種人類。」
日本!真不愧是出產拖稿大王富堅義博的神奇國家!
我頗震驚,但不是震驚日本人勇於拍照,而是震驚自己剛剛居然沒有拉著民兵拍照留念。畢竟可以被錢打通的人,通常脾氣也特別好。
大不了惹火了人家,再用錢打通一次也就是了。
「真是失算!」我歎氣。
晚上回去後,傑米森找我吃烤豆子飯。
傑米森跟我解釋,那些民兵是巡邏村莊查緝遊擊隊的,因為部落之間的小戰爭常常演變成部落聯盟的集體挑釁,失敗的一方往往逃往山區變成自治自滅的茫然遊擊軍,留在失敗者村莊中的,只有殷紅遍野的大屠殺,還有茅草屋上黑煙大火。
大屠殺在部落戰爭裡是很常見的集體運動,只是不曉得誰是觀眾誰是運動員。
大屠殺後,失敗的倖存者逃往山區隱匿,處境十分可憐,因為他們只是失敗了,卻往往沒有東山再起、推翻政府的意圖,不上不下的狀態最無助了。
幸好我不是住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