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吃掉爸爸
讓我們繼續上課。
還沒介紹的重要部落儀式還有豐年祭、與喪禮。
豐年慶典本來不值得一題,只不過我想起了「文化模式」這一本人類學的經典,裡頭描述的豐年儀式有些相當有趣。有個部落特喜歡在慶典上大賜毀壞珍貴的物資,以彰顯自己的富足,例如將黃金首飾或是巨大的貝殼丟進火堆裡(臉上還要裝出這些東西不過是我家產的九牛一毛的表情),或是將捕魚的船隻一把火燒掉等等。從豐年慶典中我們可以知道一個部落能夠有多瘋狂。
在甘比亞,我無緣趕上雨季過後的農作物大豐收,也沒趕上部落戰爭後的勝利大慶祝,所以豐年慶典是沒法子多加詳述。
倒是路過了一場哀傷的喪禮。
喪禮則尤其能表達一個部落對神靈、不可解的力量的信仰方向。簡單說就是處理死人的方式依民族喜好各有不同,最有名的死人處理法莫過於古埃及人的乾製屍體,也就是木乃伊。
多虧地廣人多,中國人在喪禮上所表現的創意算是多采多姿,將死者埋進土裡、放火燒掉、任意放在地上喂禿鷹、將棺木插進懸崖、丟進海裡餵魚、或是貼個符咒在死者額頭上喚他跳來跳去成了免費的勞動力等,不過這些處理死者的把戲,在無所不用其極的非洲大陸上,都只算是創意貧脊的手法。
要知道甘比亞有五十多個大大小小的部落,處理死者的方式也可能多達五十多種,非常不團結。
參加婚禮的前一晚,我們開車回我住的村子時,碰巧在路邊遇到一場進行到一半的喪禮,Jim大概應付觀光客多了,也沒問我就將車子停下。
「那邊有場喪禮。」Jim指著路邊,Jim小妹在車後搖下窗子,探頭張望。
幾個表情肅穆的男女將死者圍住,嘴裡正唱著歌,聲音很低很低,但依照聲波學,相同能量的音波,若是震幅趨緩,波長就會拉大,所以我們在車子裡也聽得清清楚楚。
冥歌很規律,沒什麼起伏,似乎有安定心靈的效果。唱個沒完也是真的。
死者除了臉部之外,全身被白色的布層層裹著,安靜聆聽家屬為他哼唱的送別曲。
我瞇起眼睛,但無法分辨死者是男是女。
「他們不曉得已經唱了多久,一般來說,若喪禮是以吟唱進行的話,家屬都要唱個十幾個小時。」Jim說。
「我們來的時候沒看見他們,也許他們才剛開始不久。」我說。
「要不要付點錢,請他們唱快點?」Jim問,應該是開玩笑。
「免了,別鬧了。」我鄭重其事。
打擾死者,絕對是「發生鬼故事」的十大原因之一。
根據民明書坊在去年修訂再版的「見鬼,你不可不知道的幾種方法」(注1) 一書裡,如果你想要看到鬼會被鬼看到,不分名次的十大方法如下:
(1)不幸殺到容易變鬼的人。但什麼樣的人死後容易變鬼則眾說紛紜,曾經有國科會研究專題研究此一題目,但研究團隊因不明原因遭到政府高層強力幹預,並停止補助,最後不了了之,十分遺憾。
(2)跟朋友亂打賭。英國南部的齊格爾村百年來流傳著諺語:「賭徒若壞到跟朋友打賭,不見鬼也難啊!」果然有道理。
(3)玩麻將蠻不在乎地打出四西風流局、或是打出邪門的「一筒歸西」。
(4)在午夜零時零分,於鏡子前將自己用鎯頭打成豬頭(注二) 。
(5)跟好朋友借一大筆錢,然後第二天一起吃飯時裝傻說:「啊?有嗎?你不會在開我玩笑吧!」
(6)偷老闆的二奶、甚至三奶。高獲利當然伴隨著高風險。
(7)在四分鐘之內,連續看四個醜得心驚肉跳的AV女優,連續打四次槍。這種情況不是看到鬼就是變成鬼,畢竟四是不吉利的數字。
(8)打擾死者。打擾死者的方式包羅萬象,一般人即使沒有事先準備、不需要特別的創意也可做的很好。若你對打擾死者一事認真起來,打算成為此道的佼佼者,請詳閱惹火死者的高手宮本喜四郎在明治時代的名著「喂!醒醒!」(注三) 。
(9)夜裡騎著家裡的小50,跟馬路上的飆車青年寒暄:「喂!大半夜的吵死人了!學測不是快到了嗎!」別忘了面帶微笑。
(10)在KTV跟朋友慶生,聽到隔壁包廂傳出槍響時,去敲門瞧瞧發生了什麼事,有什麼是自己能幫得上忙的(例如幫忙棄屍、幫忙接子彈、幫忙打電話繞郎)。
洋洋灑灑羅列出見鬼的十大必幹之事,並不是表示我曾仔細研究如何見鬼,而是時時提醒自己不要犯禁。所以我不想打擾死者,抱歉。
注一:本書一推出即造成日本轟動,更傳說有命相師按照書中所提的方法一一嘗試,結果見鬼發瘋而死,更是當時著名的社會事件,本書初版就賣了七十二刷,後來每次改版都謂為風潮,因為時代歷經變遷,見鬼的方式也不斷推陳出新。
注二:鎯頭最好使用特殊強化過的原子牌的CKU第二型(Can Kill You),保證在最短時間內敲爆自己,否則七天內全額退費。
注三:因為內容極度妨礙善良風俗,經過害怕死後遭到騷擾的大眾嚴正抗議,本書在世界各國都是極難求得的禁書,但網絡上已可尋找到完整的版本。請愛用Google。
我們坐在車上,靜靜地觀察不斷吟唱的喪禮進行,有種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的氣氛。
我想起了在彰化民生國小念低年級時,常常在溜滑梯上跟喜歡的女孩兒一起吃甜筒的往事。
不曉得住在陰矮的小房間裡、賣甜筒的老婆婆是不是死掉了?
「我爸爸過世的時候,是我這輩子最難過的時間。」
Jim突然開口。他也感受到了喪禮的哀傷氣氛。
小妹不斷點頭,表示同意。
「嗯,為你難過。」我拍拍Jim的肩膀。
「不,你誤會我的意思了。因為我爸爸的姓氏是阿圖奇,掌管阿圖奇姓氏的精靈是西風之子特古奇拉,所以我們不得不吃了我爸爸。」Jim的雙手緊緊抓著頭皮,又是這個理由!
「幹!吃了你爸?」我的背好像緊貼著車門。
簡直令人匪夷所思。
「沒辦法,我們也不願意。我們總共吃了一個多月,吃得最後大家都吐了。」
Jim感歎:「因為媽媽不是跟我們同一個姓氏,所以可以不必吃爸爸,那時每天看媽媽吃別的東西,弟弟妹妹都吵著要跟媽媽姓。」
我呆呆看著Jim小妹,她吐吐舌頭。
「幸好後來吃完了。」Jim痛苦地笑著。
「一定得吃嗎?」我還是無法接受。
「規矩就是規矩。如果規矩可以依照我們的意願隨意更改的話,規矩就一點意義也沒有了。」Jim富有哲理地說完。
的確如此。
我尊重每個想要恪守原則的硬漢。
「你爸爸......」我開口,然後又閉嘴了。
我本來想問他們是怎麼吃掉他們的爸爸的。
清蒸?油炸?燒烤?是整個屍體吃?還是切成一塊塊吃?誰吃的最多?那條東西也有吃掉嗎?
雖然我異常好奇,身為作家也必須保持濃烈的好奇心,不過誰都知道這是個殘酷的問題。
我寧願不知道答案。
「我們回去吧。」我提議。
Jim點點頭,發動油門,離開了充滿包皮、肥豬、安魂歌回憶的奇妙村落。
我實在畏懼不可得知的習俗。
萬一那些死者家屬唱完歌後,因為他們姓氏被某某頑皮精靈掌管的關係,必須切割死者的屍身份享觀禮的賓客的話,那樣我就很失禮了。
第十七章 釣只水鬼吧!Jim!
上完了人類學五大儀式課程後,我也快回臺灣了。
拍了很多照片,經歷了不少荒唐事,交了一個好朋友,可謂不虛此行。不過有件很重要的事,我在甘比亞還沒做。
那事非幹不可。
我寫了一系列的短篇故事,叫哈棒傳奇,裡頭有個頂著鳥窩頭的高中生就叫哈棒,哈棒老大可了不起,是那種看他什麼時候有空、就可以什麼時候統治世界的那種狠角色。
哈棒老大有項有錢人也玩不起的休閒娛樂,叫釣水鬼。
「釣水鬼?」Jim小妹聽得一愣一愣的。
「是的,在臺灣,我們會釣水鬼來祈福。」我微笑,笑得很燦爛。
黃昏,我們三人一雞,坐在河邊抽煙草、看人家洗澡。
「什麼是水鬼?是水的精靈嗎?」Jim歪著頭。
「不是精靈,是一種人死後變成的鬼魂,在水裡溺死的話,人就會變成水鬼,住在水底下。water ghost,get it?」我解釋,陰風陣陣從河面捲來。
「祖靈?」Jim還是不感到害怕。
笨蛋!笨蛋!不要逼我到極限!
「有一點像。不過水鬼很凶,他們躲在水底下跑來跑去,如果有人在河裡游水,他們就會抓住他!嗚~~~嗚~~~~~~~」我模仿著臺灣鬼片裡的女鬼低吟聲。
Jim跟小妹皺起了眉頭,但不是害怕,而是完全不曉得我配這種音要幹嘛。
「抓到後呢?」Jim勉強問道。
「他們會把人淹死,然後死去的人也會變成水鬼。」我冷笑,又是一陣嗚嗚嗚嗚。
「這樣有什麼好處?」Jim繼續問,腳踢著水。
「那麼之前的水鬼就可以變成人,回到陸地上,不必再住在陰陰冷冷的水底下,水底下的世界很不好過,只有魚,還有爛泥巴,還有其它醜得要死的水鬼,這種地方你住不住?不住嘛!所以水鬼都急著要拉人入水,好代替他。」
我說,凝視著水面,幽幽地歎了一口氣。
我想氣氛已經夠了。
「甘比亞也有水鬼嗎?」Jim疑惑。
「這條河難道沒有人淹死過?」我深深說道。
「......」Jim難以辯駁,小妹則開始不安。
香吉士啄著岸邊的沙石,抬頭,低頭,抬頭,然後凝視水面。
好雞!
「那......那我們要釣水鬼?」Jim支支吾吾的。
「是的。」我站了起來,拍拍屁股。
「釣......來作什麼?」Jim顯得侷促,不太情願。
我本來想回「賣給王國的媽媽」,就像哈棒老大一樣。
「難道你們都不想看看水鬼長什麼樣子?」我神祕地說:「很恐怖的,上回我看了一次,從此閉上眼睛就會發抖,惡夢一個接一個......」
「哇~~~~」
是的,小妹哭了起來。
「你用說的就行了,用不著真的把水鬼釣起來啊!」Jim趕緊說,拍拍小妹的胸口:「要不,用畫的也行。」
「那多不好玩。」我聳聳肩:「在臺灣,釣水鬼很刺激的。」
「怎麼個釣法?用魚線?魚網?還是用簍子?」Jim看起來有些昏了。
「用人。」我用字簡潔有力。
「哇~~~~~」
是的,小妹又哭了起來。
「在臺灣,我們用鐵鏈將一個人圈住,綁緊,然後將他投進水裡,當餌。水鬼一看到他就會遊過來、抓住他的腳,讓他沒辦法踢水、游泳,而其它人一看到餌快溺死了,就知道水鬼上鉤啦!」我繪聲繪影、比手畫腳:「這時大家就拚命把他拉上岸,運氣好就可以釣到水鬼!」
「不可能!不可能!」Jim慌忙搖搖頭。
「是真的。」我篤定不已:「我跟我朋友就釣到過一隻,嗚嗚嗚嗚嗚嗚~~~~」
「水鬼不會逃走嗎?怎麼可能被釣上岸?」Jim開始抵抗了,他知道如果身為老闆的我硬要釣水鬼,當餌的決不會是我自己。
而是他。
「這就要靠當餌的人的勇氣了。」我語重心長地拍拍Jim的肩膀,說:「上次我們下水當餌的人,拿了一把刀子插進水鬼的脖子,硬是把水鬼拖上岸。」
「這......」Jim的眼睛已經失了焦。
「如果當餌的人不幸溺死了,其它人也可以等待,等到溺死的人直接變成水鬼後,還可以不費吹灰之力直接用鐵鏈將水鬼拖上岸,大功告成!」我面露喜色。
Jim看起來很苦惱,將臉埋進雙手裡。
「我不想釣。」Jim搖搖頭,不敢看著我。
「可以看見水鬼耶!」我蹲下,摸摸凝視水面的香吉士。
「看到水鬼沒什麼好......實在是沒什麼好......」Jim痛苦地說,雙手捧面。
「賣給你們村裡的巫師,可以賣不少錢吧?到時候我們兩個對分,怎麼樣?」
我嘿嘿嘿。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今天一定得釣嗎?」Jim頹喪。
「明天我就要回臺灣了,今天不釣,要什麼時候釣?」我的手撩撥著水面,說:「黃昏時釣水鬼再好不過,既有即將入夜的陰冷,視線卻沒有入夜的差,一見到餌呼救,就可以第一時間將水鬼釣起來。」做了一個釣起水鬼的沉重手勢。
Jim無言,小妹到後來已經沒有哥哥的第二層翻譯,眼中只剩下茫然,但即使天真如她也預見大事不妙。
看來我的計謀已經得逞。
既然有嚇到,我也不必逼人太甚。
「Jim你會不會游泳?」我問。
「會一點點。」Jim抬起頭來,瞳孔已經完全散亂。明明昨天問Jim,他說他是水中蛟龍,還興沖沖說他知道哪個海邊常有觀光客在那邊玩浮潛,想開一整的天帶我去。
如果有什麼字刻在他的臉上,我想,那一定是個「死」字。
「跟你說一個故事。」我笑笑,又蹲了下來。
從小我最討厭做勞作。
美術課可以幹很多事情,老師若要全班畫畫,我會高興得不得了,每個成長階段、每個班級,我都是班上畫圖最行的那一個,興致一來還會幫其它同學構圖打草稿,大家都排隊等我幫他們畫,我畫完了,他們光著色就行。
後來我國中考上了美術班,還跟哈棒老大同一所學校。
不過我最痛恨美術課上勞作,還不如拿去考試,或整節課老師都拿來打手心都好些。
那是一種憎恨!我一直認為勞作課會折煞英才。如果要我寫一篇關於勞作的長篇小說,我可以洋洋灑灑寫下十五萬字,每一個字都是「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什麼紙黏土、什麼燈籠、什麼剪紙、版畫甚至用吸管蓋房子,我通通做不好,也完全沒心思做,常常胡亂造個東西就交差了事,分數低我也不在乎。
我國小五年級時,有一堂美術課又給我上勞作,而且還是高難度的造風箏。
「風箏?懂嗎?」我問,指著天空。
「嗯,我看外交官的小朋友放過。」Jim說,臉色依舊淒苦。
造風箏?造你娘個大雞笆。
我用竹子瞎湊了個不規則四方形,紙糊一糊就交給老師,速度全班第一,只花了十分鐘不到。
但老師這次不買帳,說不能飛上去的東西別拿去給她打分數,浪費彼此生命。
我怒極,立刻蒐集全班用剩的竹子,趴在教室後面的地板上瘋狂拼湊,還用上鐵錘跟強力膠,最後我將貼在教室後面的牆報扯下,用訂書機一塊塊釘在竹子骨上,兩節課過後,超級豪邁的巨大風箏完成!
一堆小朋友在偌大的操場上等著看我的笑話。
能飛嗎?老師說,不能飛就沒有分數。
我吼回去,它不只能飛!還可以載人咧!
老師不信,還給我冷笑,那個冷笑堪稱是影響我人生的十大冷笑之首。
我氣不過,立刻叫班長給我過來,我用風箏線仔細綁在他的脖子上,然後要他開始跑,不斷地跑,最後穩能飛上去。
「真的假的?這風箏好大!」班長面露鄙夷。
「林俊宏,想飛就飛!跟我還客氣什麼!」我說,拍拍班長的屁股。
那時一陣風吹了過來,我瞇起眼睛,那風很豪爽,也很難忘。
「結果呢?」Jim聽得入神。
「林俊宏飛走了。」我揉著眼睛。
「飛走了?被風箏?」Jim瞪大眼睛。
「風箏真的很可怕,那東西肯定不是人類發明的。世事難料,對人要更好。」
我鼻酸,說:「後來我上了高中,才從朋友的朋友口中得知,林俊宏在我們國三那年才在意大利南部著陸,身上奇臭無比,畢竟五年多沒有洗澡了,真不曉得他在半空中都吃什麼、過什麼樣的生活。」
我的語氣充滿悔恨,Jim則是搖搖欲墜,顯然開始懷疑自己的英文聽力。
「然後呢?」Jim已經分不出我到底在胡說八道些什麼。
「後來我發誓,我一定不再犯相同的錯誤。」我堅決不已。
「不再放風箏?」Jim愣愣地說。
「幹,不是。」我搖搖頭:「我發誓,不再失去任何一個朋友。Jim,你放心,就算釣不到水鬼,我也不會用你當餌的。」
Jim驚喜交集,全身都在發抖。
「我們去幹幾個稻草人,讓他們當餌,我施咒,說不定水鬼還以為是真人呢!不過稻草人不能在瞬間抓住水鬼,這點倒是有些遺憾。」我微笑,Jim差點沒狂喜得打滾。
後來我們果真去果子園裡偷偷幹了兩頭稻草人,我喃喃亂唸咒一番,便用麻繩綁好稻草人,我一頭,Jim一頭,兩個人坐在岸邊嘻嘻哈哈地釣水鬼,小妹則不知所以然地在一旁遛香吉士,哼著小曲兒,還幫我們烤魚。
最後,我們當然沒有釣到半隻水鬼。
不過那天晚上,香吉士在河邊下了我們邂逅以來,第一顆蛋。
那顆蛋讓我想起國小四年級養了一顆蛋的種種,當然,那又是一段囉哩囉唆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