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為愛女成怨偶
日月如梭,時光飛逝,轉眼已仁宗十年,也是林朝英運到,販貨幾年掙得十幾萬貫傢俬,回縣裡置房買田,開鋪子,賣南北雜貨,兼林朝英為人和氣讓利,鄰縣的也來此取貨,生意如火。鄉人看他家業旺,就有兩戶窮苦的遠親來投靠傍身,圖個溫飽。
其中一戶來依傍蕭姓莊稼人有一子一女,兒子十六歲,名喚興哥,臉龐俊俏,身體黑黑壯壯,性格老實,權充馬童,照料馬匹;女兒小兩歲,叫春蘭,有五、六分姿色,做了林碧玉的貼身丫頭。
當此時,林碧玉十三歲,身形已長成,容顏嬌豔,猶勝其母張氏,有傾城之色。不知多少人眼紅何生藥的幼子何江,皆說他前世積德,今生得此美妻。
林碧玉的父親林朝英向來眼大心高,今成富戶,又見女兒美豔有才情,每每欲悔婚,要另配佳婿,張氏苦勸:“玉姐兒非黃花女子,再配他人,若被察覺,豈不害了玉姐兒?”林朝英跌足恨罵:“我是作了什麼孽?縱養了好女兒也無用。”千殺才萬殺才的罵何江,漸次怨恨張氏,加上手頭多錢鈔,尋媒人找了個十六歲的外宅,是城郊韓豆腐的二女兒,小名愛姐兒,人妖妖嬈嬈的,林朝英三日倒有一日在愛姐兒那過。
初一那日,林碧玉和母親張氏去寺廟進香還願,回來後林碧玉夜夜輾轉反側,難以安眠,神思不屬。張氏只道女兒苦夏,上山進香又勞了神,便吩咐廚子備消暑羹湯。
哪知是女兒看上了一個人,患上了相思之症。
那日,去時張氏和林碧玉共一輛馬車,兩個僕婦和丫頭春蘭坐另一輛。回時,張氏和兩僕婦坐一輛馬車送平安符給孃家的父母,林碧玉和春蘭坐另一輛先回家。
馬車進了二門,丫環春蘭扶林碧玉下了馬車,就回馬車裡收拾帶去的衣物和茶點。
碧玉在車裡坐了許久,又熱又悶,甫一出馬車,腳又小,身又乏,眼前一花,便欲摔倒。這一摔,就摔到一個人懷裡。定睛一看,那人皮膚古銅,臉兒俊朗,身材壯碩,自己才及他肩膀高,那人手臂結實的攬著自己的腰兒,不由臉兒含春,心兒狂跳,只聽那人說:“姐兒有沒摔著?”聲音低沈得好聽。
那人見碧玉遲遲不回神,粉面通紅,恐是中了暑,又不好扶她進屋,院內又沒其他人,只好叫道:“春蘭,姐兒怕是中了暑氣。”
春蘭鑽出馬車,看到哥哥興哥扶著玉姐兒,忙上前扶住,道:“姐兒可著緊?是不是頭暈得緊?”探了探她的額頭,有些冰涼,對興哥道:“哥哥,廚房裡備有井水湃的酸梅湯,你去拿碗來。”興哥應聲而去。春蘭扶玉姐兒回房躺下。
不一會兒,興哥在門外道:“妹妹,酸梅湯端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