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香吉士
甘比亞的傳統市集很無聊。
這種斷語出自一個受西方知識訓練的研究生之口或許聽起來很刺耳,好像對落後國家的汙衊。
不過說很無聊還算是客氣的了,甘比亞的傳統市集比起臺灣最冷清的菜市場還要不熱絡幾倍,零零散散的小販們有氣無力地叫賣一些吃的東西(例如乾乾瘦瘦的蔬果,比起來臺灣的農夫真的很會種東西)、或是即將被吃的東西(例如營養不良的小牛、毛色稀疏的雞,但價格在他們眼睛都是昂貴的),至於日常生活用品諸如草籃或簍子等,這裡家家戶戶都會做,所以也沒有人笨到拿出來賣。
這種冷清的市集是常態,在落後國家再正常不過。
號稱開創社會學的三大名家之一的塗爾幹先生,將社會的構成分成「有機連帶」跟「機械連帶」,主張在原始社會裡幾乎沒有職業分工的情況,也沒有必要分工,例如每戶人家都養飼養一點禽畜、都會種一點萵苣跟甘藷,也很不幸男女老幼都會編織跟粗糙堪用的手工,於是「純粹」貨品的交流變得很沒有必要,缺了就做,餓了就種,少了就生。
甘比亞部落就是這種尚未出現精細職業分工的社會,大家所作的事都半斤八兩,所以沒有誰非得需要誰的問題,也所以部落之間都不太合作,甚至在情感上壁壘分明,部落戰爭常常打個沒完,如果萵苣村專產萵苣,甘藷村專產甘藷,兩村好好交流一下就不會整天殺得血流成河。
社會學這門學問強調「分工」是現代社會之始,而「資本主義乃推動分工的內在動力」,我想也是頗有道理的。
回到市集。
在甘比亞部落,會把雞牽出來賣的人,大多是因為這隻雞已經生不出蛋了,自己吃捨不得(不是捨不得殺,而是吃了牠等於吃錢),所以乾脆牽出來試試機會,既然下不了蛋,會買雞這種奢侈品回去吃的人還真是少。
至於家裡那隻會生蛋的雞不幸死去的人們正好要出來買只會生蛋的雞,那才有一點交易的可能,不過Jim告訴我會生蛋的母雞價格是不會生蛋的老母雞的三倍,嘖嘖。
這種傳統市集自然引不起我的興趣,沒逛兩下我就意興闌珊,事實上我也不認為有什麼學術研究的價值。
我的老師也頗有同感,敏銳的傑米森發覺我們渙散的眼神後,就決定開車帶我們到鄰近市區龍蛇混雜的大市集開開眼界。
地球開發的越快,世界各地所體現的不協調性就越大,這點在甘比亞尤其輪廓分明。
鄰近市區的大市集聚集了一大堆的商人,所賣的當然還是不可避免有蔬果,但蔬果飽滿豐實的多,標價也高,顯然這些商人認為會來到這裡挑選貨物的人都比較有錢(大多是西方臉孔,遊客少,外交官眷屬卻多),雞雞鴨鴨也不少,羽色鮮艷、看起來能下蛋的機會也大得多。
我們隨意亂逛到一個賣雞的熱絡小攤前,其中有一隻看起來很安靜、很有風格的母雞引起了我的注意。
牠既不太叫,也不太動,雖然沒有眉毛,但我可以看出牠正在皺眉。
我想起了一部日本漫畫,叫「痞子勇士」,裡頭有個凶惡的疤面流氓在高中時養了隻雞,用狗鏈子拴著,就這麼牽在學校裡,很屌,尤其那流氓始終不解他的雞為什麼不生蛋,旁邊的小跟班也不敢跟流氓講明,因為牠是隻公雞。
讓我們回到「很屌」那兩個字。
是啊,養一隻雞用鏈子牽著,真屌!
在臺灣我可能終其一生都養不了雞,所以此時正是出手的大好機會,加上我一直都在思考應該在回臺灣前送Jim什麼禮物好,如果送錢未免太土也太野蠻,但如果是隻雞,我想應該是份還可以的禮物,要宰要賣要養都隨便他啦。
不過今天因為是傑米森帶我們出來的,所以Jim並不在身旁幫我翻譯,我買起雞時困難重重(不是疑雲重重),雖然按照原價買也不是多貴,但瞭解殺價是萬國夜市語言的我還是不願白白當冤大頭,於是用簡單的英文就地喊起價來。
「五盾。」我比了個五。
「三十盾!」小販用力揮手,毫不客氣。
幹,三十盾我都可以命令老天爺下一場雨了,還可以順手宰了頭不知名的油瘩。
跟你買隻雞?
「五盾。」我堅持。
「三十盾!」小販別過頭不看我,還一直揮手。
我冷笑,攤開雙手。
「九把刀,你也太誇張。」老師用鞋子踢我的屁股。
「十盾!」我搖搖頭。
「二十五盾!」小販還是沒有看我,揮揮手。
果然價錢是彼此逼近的,誰都不能堅持。
「十盾!」我指了指那隻風格沈穩的母雞。
只有像牠那種會思考的雞才配當小說家的雞。
「二十盾!最後!」小販拎起那隻雞,直接放到我前面,作勢要拿繩子將牠的腳綁起來給我。
「我還沒決定,二十盾,太貴!」我說,堅決地搖頭。
「九把刀,你買雞要幹嘛啦!」老師有點不耐煩,傑米森卻是老神在在、一副事不關己的懶樣。
「拜託啦讓我買一下。」我轉頭,懇求老師。
「我們等一下還要繼續逛,你一開始就抱了隻雞,要怎麼逛?」老師警告我。
「我沒有要抱,要用牽的。」我鄭重澄清,用抱的好蠢。
要是回臺灣後讓大家知道我牽了隻雞逛大街,大家一定覺得我屌爆了。
「十五盾!」小販或許看出我老師跟我在爭執這隻雞要不要買,趕緊降價,
然後迅速幫我將雞腳用繩子綁好,倒吊提了給我。
「好!」我也不再囉唆,但硬是跟他要了一條繩子,比手劃腳要他幫我繩子綁在雞的脖子上而不是腳上。
但小販怎麼綁怎麼不對勁,那牢固至極的綁法讓我感覺到那隻雞沒幾分鐘就會窒息而死。於是折衷,雞販在母雞的脖子上隨便繫住,然後在雞的身上纏上兩圈繩索,打結,我將雞腳上的繩子解開,讓牠可以開步走。
有點樣子了,雖然繩子綁在雞肚子上是有點怪怪的,但我這個人就是這樣,只要別人覺得古怪,我就覺得有夠神氣。
「香吉士!走!」我輕輕拉了一下,香吉士皺著眉頭踱步前進。
「什麼香吉士?」老師歎口氣,覺得很丟臉。
傑米森哈哈大笑起來。
第九章 懶惰到了頂點的技藝
於是我就牽了香吉士繼續逛市集。
甘比亞非傳統市集真正有趣的地方,不是可以買到適合小說家豢養的雞,而是商品琳琅滿目到令我啼笑皆非的地步。
因為這個市集位於市中心與部落交接的地方,就文化上的意義來說,這市集體現了資本主義假文化的荒謬性。
為了做稀少觀光客跟外交官家屬的生意,大量西方「輾轉淪落」進來的貨品充斥其中,有塑料玩偶(不可思議的,我看到一個斷了一條手的原子小金剛、尾巴跟身體分開來卻沒有人理會的哥吉拉)、各種性交造型的打火機(我嚴重懷疑是從九份流進來的)、樂利包水果飲料(好加在還沒過期)、一大堆塑料火柴盒跑車、麥當勞隨兒童餐附贈的廉價玩具。
不過裡頭最恐怖的首推好幾盒過期的保險套。
包裝紙盒上寫的是日文、還附贈一個穿著和服半露酥胸的淫娃真人相片,保存期限是阿拉伯數字,寫著1985年5月到期。真不可思議,難怪滿街都是活蹦亂跳的小孩。
我在許多毫不陌生的廢棄商品中試圖尋找第三世界傳說裡神祕的乾癟死人頭(據說部落戰爭裡常常將敵人的首級割下,用線將七孔縫住以囚禁敵人靈魂,然後澆上鹽水反覆晒乾後,就會縮成一個拳頭大的那種腦瓜子),雖然找到的話我也不敢買,即使帶回臺灣一定酷呆了……但總想見識一下。
我發現我那了不起的老師拿起一個長方形像框端詳許久,我忍不住湊過去看。
那金屬像框裡頭有張大大的黑白照片,一個帶著小圓眼鏡、梳著中分頭的陌生男子咧開嘴巴笑著,整著人頭塞滿了畫面。
是誰的照片?有點像末代皇帝溥儀,但又更像誰都不是的那種人。
「老師,這不是甘比亞的總統吧?」我狐疑。
我在機場依稀見過甘比亞總統的玉照,那是一個穿著軍服、全身綴滿獎牌、勳章、只差沒有拿著獎狀的模範軍人。而且黑白相片裡的可是亞洲人。
「那是遺照。」老師沈吟了片刻,突然領悟。
「誰的遺照?是哪個偉大的亞洲人?陸皓東?譚嗣同?」我問,越看越不對勁。
「百分之百不是偉人的遺照。」老師篤定地說。
「幹。」我快暈倒。
好扯,一個亞洲的死老百姓的遺照竟然會飄洋過海跑到甘比亞的市集小攤上,真是什麼都能賣的好國家!死者家屬不知該作何感想。
老師將莫名其妙到有點恐怖的遺照放下後不久,我的腦袋還盤旋著陌生死者的笑容,一個正在表演忍耐力的街頭藝人吸引了我們的目光。
噴火?吞劍?喉嚨頂長槍?胸口碎大石?都不是。
這位仁兄身上插了十幾根細細長長的針,每根針大約有三十公分長,只見他賣力向週遭的觀眾吆喝著什麼,一手拿著長針一手拿著盛零錢的瓦罐,越叫越大聲。這位街頭藝人的名字我當然不知道,不過他接下來要做的事很了不起,所以讓我們抱著尊敬的心叫他阿忠吧。
一個穿著勃肯拖鞋的西方男子好奇地投下一枚硬幣,隨後拿起阿忠手中的一條長針,在身邊女友的興奮尖叫聲中試探性地慢慢刺進阿忠的左手臂!
「天啊,不會吧!」我傻眼了,立刻明白阿忠身上琳琅滿目的針是怎麼回事。
阿忠怪叫,任那西方男子將針鑽進他的手臂上,隨著針的沒入他越叫越大聲,到後來甚至有點淒厲。
圍觀的人有的不信或不能理解,一個接一個丟了硬幣到阿忠的瓦罐裡,其中一個沒穿胸罩的西方肥婆拿起針就往阿忠的大腿插,阿忠雖然沒有逃開或倒在地上打滾,但充滿痛楚的聲音卻越來越高亢,甚至還流下了眼淚。
「馬的,阿忠都不會痛嗎?」我抱起香吉士,遮住牠的眼睛不讓牠看。
然後我發覺雙腳正顫抖著。
「他會痛嗎?還是有先哈麻?還是他其實樂在其中?」老師問傑米森。
我那老師曾在人類學的課上說過一個真實案例。
一個美國SM女王出了一本書講述她服務顧客的有趣經驗,有一次她幫一個男同性戀「拳交」,也就是用拳頭鑽進那男客的屁眼裡,慢慢往上鑽啊鑽的,整隻胳臂都給插了進去,要是一般人早就痛到一頭撞死,但那位男客卻神魂顛倒到不行,還要求SM女王繼續把手往上伸,直到手掌觸碰到橫隔膜、輕輕按摩著心臟為止,該男客才到達瘋狂愉快的高潮。
我在這裡舉這個例子並不是要說這世界上什麼變態的人都有,而是想說各式各樣的行為都可能讓某個特別的人感到相當愉快,就好像一個蘿蔔一個坑。
也許阿忠正是這種喜歡被針插的天才!
「很不幸當然會痛,他們是靠忍耐力在賺錢的,可以說是一點技術都沒有的街頭表演。」傑米森感歎地解釋。
「啊?」我不解。
「甘比亞人不是頂勤勞的民族,他們連特殊才藝都懶得學,也沒什麼人教他們,即使是在空中丟耍三個瓶子都會要了他們的命。」傑米森說:「不過他們懶歸懶,倒也懶出了名堂,就是用忍耐力做表演,許多觀光客都吃這一套,錢給得不少。」
我傻眼了,真是懶到令人肅然起敬的偉大民族!
阿忠看著我,我看著阿忠,兩人的靈魂在眼神交會的瞬間擦出了火花!
「阿忠,加油。」我簡直熱淚盈眶。
於是我丟了兩盾,擦乾眼淚,拿了一根針戳進阿忠的肩膀的「叮咚穴」(人體十大好穴之一),只見阿忠齜牙咧嘴地吼著,硬是承受了我這一擊。
我必須承認我再度、完全輸了。
在我針刺進阿忠肉裡的十幾秒裡,我幾乎是瞇著眼、整張臉歪歪曲曲的狀態,內心的恐懼猛獸般吞噬了我,害香吉士從手中摔了下去。
「我快受不了了,好想吐。走了吧?」我臉色一定很蒼白。
「別急,幫我照相。」老師將數字相機遞給我,然後快快樂樂地丟了好幾盾到阿忠的瓦罐裡,前前後後共插了三枚針在阿忠的後頸、腹部、還有背部。
我想我的手震一定很嚴重,百分百將照片給拍壞了。
告別了阿忠,離開市場前我們還看到一個瘦骨如柴的高高男子站在街頭表演假裝有硬氣功的偽硬氣功,任一個西方女子在他的肚子上猛毆拳,他這種咬牙挨拳的精神雖然比不上挨針的阿忠(挨拳是瞬間的事,挨針則須忍受慢慢鑽刺的痛苦),不過仍是相當令人敬佩的硬漢。
「等等,九把刀,你手震了。」老師停下腳步,端視著手中的數字相機,語氣頗為不滿。
當時我足足花了三分鐘才說服老師別走回去繼續刺阿忠,我說我恐怕會吐了出來。
這件事直到我們回臺灣後老師還是耿耿於懷,可見她老人家真是個狠角色。